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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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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7〕01号)的要求,现将成都高新区组织开展2017年度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

 (一)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推荐对象为下列人员,包括:

1.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和科学技术发展等方面有创造性、重大研究成果,对推动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作出突出、特殊贡献的人员;

2.在科学技术创新、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直接实施者。

 (二)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和国际科技合作四个方面,推荐对象为下列人员或组织,包括: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有重大科学发现的;

2.运用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

3.在加速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时间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二、推荐项目要求

除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参加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5.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才能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7.推荐项目应是在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三、材料报送

申报对象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草市街2号),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4)。

  保密项目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派专人直接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申报材料包括:

  1.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5份(其中需有一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3份(其中需有一份原件)。

  2.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3.申报项目必须由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不低于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并提交加盖单位鲜章的公示情况说明。

四、推荐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29日中午12:00。

纸质材料需于2017年7月3日前报送至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五、联系人及电话

1.四川省科技厅成果处(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刘忻028-86710813康铭028-86669053

2.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成都市成科路8号):

  联系电话:李宸向云028-85287501

3.成都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成都市草市街2号)

  联系电话:028-86924832、028-86924834

4.成都高新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028-85170552

 

  成都高新区科技局

  2017年6月2日